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象。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所有曾载于相关销售安排文件内的溱岸8号住宅物业已全部售出,卖方已经终止发展项目的全部住宅物业的销售。
卖方: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作为“拥有人”),德志有限公司(作为“如此聘用的人”)(备注:“拥有人”指发展项目的法律上的拥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拥有人聘用以统筹和监管发展项目的设计、规划、建造、装置、完成及销售的过程的人士。)卖方的控权公司:拥有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控权公司:不适用;如此聘用的人(德志有限公司)的控权公司: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如该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某商号或法团的经营人丶董事或雇员,该商号或法团: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之吕元祥博士。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协兴建业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1.的近律师行、2.高李叶律师行、3.司力达律师楼。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1.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3.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新世界金融有限公司#。#此贷款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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